10月11日下午,党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四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任务部署会,本轮四个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。会议由巡察办主任丁立波主持。
丁立波对巡察组下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,并提出具体工作和纪律要求,重点强调了开展工作的规范性。一是要申报回避事项。巡察组成员根据巡察对象安排,按照回避原则等规定,存在回避情形的要及时申报回避。二是要加强巡察组组内建设。各巡察组要根据巡察工作任务,结合组员个人专业、特长、工作经历等,确定组内分工,明确组内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。三是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。各巡察组要按照明确的进驻、撤离、汇报、反馈、移交等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,确保按时完成巡察工作任务。四是按时参加学习培训。巡察组成员在巡察工作期间要服从工作安排,克服困难,积极参加学习培训,提升业务能力。五是做好专项巡察工作。专项巡察要科学合理安排听取汇报、个别谈话、调阅资料、问卷调查、下沉了解等工作,注重工作融合、成果共享。六是巡察办要按照巡察工作流程,加强统筹协调,及时调度、统一指令、按时汇总情况,扎实、规范做好本轮巡察工作的组织保障。
本轮巡察共派出四个巡察组,对基础教育中心、文学院、数学科学学院、政法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、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、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等8个二级党委开展常规巡察,同时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、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和资产管理三个专项巡察。
撰稿:赵玉琦 编辑:孙辉 编审:丁立波